法律分析:国有企业的土地转让没有必要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只是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次转移的一种行为,可以使用出让、交换、赠与的方式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的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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