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归登记一方,未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增值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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