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物质帮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误工费。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单位发放,误工费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情况可适当延长。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时,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结语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及其遗属提供物质帮助,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误工费。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时,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标准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并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