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低公积金标准调整:2022年度缴存基数不低于2180元,最高不超过25539元。2022年7月起,缴存基数由2021年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确定。缴存比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11%或12%缴存,其他单位可自主确定5%到12%的比例,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需一致。个人无法自行缴纳公积金,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可申请提高最高缴存比例至12%,最低为5%。
法律分析
天津最低公积金标准如下:
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2、自2022年7月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缴存比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百分之11或各百分之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百分之5到百分之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个人缴纳不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例行调整,缴存比例仍为百分之11;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例行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
3、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百分之11。
4、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百分之12。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百分之5。
拓展延伸
天津公积金缴存标准如何确定?
天津公积金缴存标准的确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进行的。根据天津市的规定,公积金缴存标准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工资档次而有所不同。在确定缴存标准时,还会考虑职工的实际收入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天津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调整,并公布最新的缴存标准。职工在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时,可向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最新的缴存标准。
结语
天津公积金缴存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确定的,以职工工资水平为基础。缴存比例根据不同工资档次而有所不同。在确定标准时,还会考虑职工实际收入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天津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定期调整并公布最新标准。办理公积金手续时,可咨询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照国家规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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