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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彩礼需要返还么

来源:汇意旅游网

因女方过错提离婚的,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退还彩礼的要求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符合以上的几点规定,那么这个彩礼是可以追回的。如果不符合的话,法院会依据双方的结婚时间、彩礼是否已经使用、女方过错的程度等各方面的因素,来判决是否应当返还以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一、在什么情况下彩礼退还?

彩礼可能需要退还的情形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根据规定领证半年离婚彩礼退多少

领证半年离婚彩礼退多少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而且,领证半年离婚不代表一定可以让女方退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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