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因给另一方钱财是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赌债不是不当得利,是非法获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