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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