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不同意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就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向提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一、和老公没感情了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可以去起诉离婚。
若选择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会判决离婚。
二、现在分居五年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才能离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起诉离婚。若选择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下列情况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会判决离婚。
三、当事人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也会判决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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