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一、安置房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安置房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重庆装修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缴存人申请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缴存人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六)载明缴存人或配偶姓名的正规的装修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复印件(不含家电、家具类);
(七)如房屋所有权证上表明为“单独所有”或无配偶名字的,配偶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就此签订的知晓协议(夫妻需在服务网点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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