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医疗单位和病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受害人有要求合理补偿的权利,责任程度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划分。医疗事故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是民事责任吗?
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医疗单位)或者公民(病员及家属),在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医疗单位给病人看病要求收费,这是医疗单位的权利;病人应付款看病,这是病人应尽的义务。如果病人在接受治疗中因医疗事故人身健康受到损害和经济损失,受害人有要求补偿的权利;责任人对受害人的损害及经济损失应给予合理补偿,即应体现民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二、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应该由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的,如果没有办法解决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医疗事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在医疗活动中,医疗单位和病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等的。如果病人在接受治疗中遭受医疗事故导致身体健康和经济损失,受害人有权要求合理补偿。医疗事故责任的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鉴定,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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