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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吨具体怎么罚款扣分

来源:汇意旅游网

超吨罚款扣分情况具体如下:

1、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1000KG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2、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4、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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