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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大队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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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可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问题。投诉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部门有权监督检查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情况。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监察的其他事项。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一、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大队管吗

用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大队管。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有影响。没有劳动合同,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应提交的材料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有权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一年之内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三、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进行监督检查。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需先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再起诉。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且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一年之内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还对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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