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学法减分最多可以减6分。
1、“学法减分”仅适用于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状态必须正常。
2、指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通过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费用。
3、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值达到6分后,不得再继续参加。驾驶人不可以通过“学法减分”的预存分值。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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