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3.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机关消防机构协助;
4.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 地方各级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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