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适用于分局征管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业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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