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和落实总对重庆新时期发展“三大定位”、“一大目标”、“四大任务”的总体部署和对重庆在西部大开发中重要作用的战略定位,长寿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产业优势,在西部大开发以及促进重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长寿区迎来了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重庆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对全区土地利用做出新的研究和规划势在必行。
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下达给长寿区的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等提出的要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综合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长寿区的实际情况,编制《重庆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长寿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面积共计142363.36公顷。
第一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根据长寿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长寿区辖区面积142363.36公顷(折合21350.4亩),其土地利用结构为:
(一)农用地:共1174.97公顷,占总面积的81.82%,其中耕地58125.07公顷,园地7773.21公顷,林地25690.09公顷,牧草地153.67公顷,其他农用地247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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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49.90%、6.67%、22.06%、0.13%和21.24%。
(二)建设用地:共20584.77公顷,占总面积的14.46%,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977.70公顷(其中建制镇2499.91公顷,建设用地477.7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221.13 公顷,采矿用地427.4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76.5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03.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14.47%、44.80%、2.08%、37.17%和1.48%。
(三)未利用地:共5303.61公顷,占总面积的3.73%,其中水域面积2774.46公顷,滩涂沼泽面积1140.83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1388.34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地的52.31%、21.51%和26.18%。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条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2005年末全区耕地面积58125.07公顷,比上轮规划规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58460.00公顷)少334.9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048.76公顷,而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352.3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达到占补平衡有余。上一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2065.30公顷,至2005年,全区累计新增建设用地2045.2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还剩20.03公顷,远远满足不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土地质量得到改善,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逐步上升,土地利用方式正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利用和深度开发。
第二条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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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努力做到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统筹兼顾,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二)提出了把保护耕地放在规划管理的首位,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稳产、高产优质农田,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实行基本农田保护与新增耕地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模式;
(三)坚持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配置土地资源的规划新理念,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交通用地增长极大地改善了区内外的交通条件,工业园区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带动了本区经济增长;
(四)生态退耕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
第三条 上轮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上轮规划的有效实施,为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区内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但是,长寿区土地利用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耕地年均减少幅度较大,人均耕地面积呈下降趋势
1997~2005年,全区耕地减少5568.52公顷,年均减少618.72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从1.08亩(1996年)下降到0.99亩(2005年),低于重庆市平均水平(1.07亩)。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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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每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需要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平均为5.55公顷,2005年上升至9.37公顷。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城镇建设用地扩展速度超过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速度,使得单位面积建设用地投资减少,集约程度较低。1997年长寿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25.42平方米,2005年增加到166.24平方米,长寿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有待优化
2005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到9221.13公顷,人均用地达到166.24平方米,且居民点内部有大量土地闲置,村庄用地空置率达13%以上。全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促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并没有使得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相应减少。2005年与1997年相比,全区农村人口减少了5.28%,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98.94公顷。农村建设用地集中整理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状况突出。
(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
长寿区位于三峡库区,至2005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已达850.13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59.72%。土壤侵蚀总量高达478万吨/年,每年输入三峡水库泥沙76.48万吨,坡耕地平均耕作层由上世纪50年代51.8厘米减少到40厘米,造成耕地地力下降。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四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农业结构调整需占用大量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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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基地,规划发展设施农业种植区、精品农业展示区、生态水产养殖区和观光旅游农业区,农业结构调整势必会占用大量的耕地。
(二)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长寿化工园区的设立,晏家工业园区的启动,特别是重钢搬迁、中石油1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德国巴斯夫项目等一大批钢铁、化工上下游产业在长寿的集聚,使城镇规模扩大成为现实,同时工业企业搬迁必将需要增加大量工业用地。
(三)统筹土地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土地管理的难度加大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这也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区域、城乡以及各业各类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
(四)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更加凸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难度加大
长寿区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地,生态环境建设对全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完成建设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的生态屏障的任务,需要对陡坡耕地进行整治;同时,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这些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必将占用大量土地,尤其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耕地。因此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必将造成耕地面积大量减少,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不小压力。
第五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长寿区作为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东江渝蓉城镇产业聚合带上的重要节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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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的综合化工基地。一小时城市经济圈将长寿区纳入重庆主城,作为卫星城,这将意味着长寿将成为一小时城市经济圈东向发展轴上的重要交通节点。
目前重庆五大千亿级工业园中长寿占有两个,并有百亿级的工业走廊,长寿湖景区是重庆五个百亿级景区之一,长寿综合物流中心也是重庆物流中心之一,并且长寿也在积极建设三峡库区城镇移民工业园。诸多具有实力的园区的建设,将为长寿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支撑作用。
对重庆下达的3号文件[国发2009]明确提出着力构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工业和电子信息五大支柱产业。未来全市五大支柱产业中,石油天燃气化工、材料工业都与长寿密切相关,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将为长寿区未来的经济发展腾飞提供支撑。
第二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及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贯彻实施重庆市“314”总体布署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充分认识长寿区土地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与管理全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模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住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保护资源、服务发展、维护权益的要求,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长寿区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为长寿区建设“三地一中心”和独具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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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编制原则
(一)坚持在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
(二)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的原则;
(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因地制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四)坚持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五)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重大发展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六)坚持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及规划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第六条 发展战略定位
长寿区工业基础雄厚,旅游资源丰富,经济区位优势显著,未来坚持走城园共茂、工业与物流共兴、湖水与山地相伴发展之路。积极融入主城,大力建设“三地一中心”,即努力把长寿区打造成为重庆工业高地、现代农业基地、休闲旅游胜地和区域物流中心。大力发展高精尖的天然气化工产业,建重庆最大综合化工基地和具有国际先进技术的天然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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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基地,建设成为重庆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长江上游现代化大城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
第七条 土地利用空间战略布局
长寿区土地利用空间战略——优先保障南部主城区,重点打造北部新城,积极扶持中北部工业走廊,大力开发东西部沿湖生态旅游,实施轴线发展战略。
(一)夯实工业发展平台,制定“两园一廊”发展规划,大力打造2个千亿级产业园区(晏家化工园区、长寿工业园区)、1个百亿级镇街工业走廊。
(二)规划开发长寿北部新城,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商贸业和房地产业,打造功能互补、城市建设与生态文化有机融合的活力新区。
(三)继续推进东西部沿湖旅游生态建设:以长寿湖、大洪湖为依托,全力打造沿湖风景名胜地、生态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的特色产业,把长寿湖建设成为更具规模的百亿级风景旅游区;
(四)实施轴线发展战略:长洪公路发展轴、渝万高速公路发展轴、龙溪河流域发展轴,以三条轴线为发展导向,强化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体功能,保障长寿区经济社会的稳定较快发展。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 约束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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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保有量指标: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56960.00 公顷和56150.00公顷。规划期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为1300.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补充耕地550.00 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末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000.00公顷。
(三)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4270.00公顷和15560.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5390.00公顷和7060.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面积分别控制在96平方米和93平方米。
第九条 预期性指标
(一)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2006—2020年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3776.0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340.00公顷。2006—2010年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5.0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1080.00公顷。
(二)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2510.00公顷和24440.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8240.00公顷和8880.00公顷以内。
(三)新增建设建设指标: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266.00公顷和4576.00公顷以内。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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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为1174.97公顷,占总面积的81.82%,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113674.70 公顷,占总面积的79.85%,其中,至2010年,农用地面积为115084.70公顷,占总面积的80.84%。
(一)耕地:2010年耕地面积为5696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01%;2020年耕地面积为5615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44%,比基期年减少1.39个百分点。
(二)园地:2010年园地面积为904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5%;2020年园地面积为1129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比基期年增加2.47个百分点。
(三)林地:2010年林地面积为2784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6%;2020年林地面积为284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01%,比基期年增加1.96个百分点。
(四)牧草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2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4%,比基期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五)其他农用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7.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7%,比基期年减少4.90个百分点。
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0584.77公顷,占总面积的14.46%,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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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面积为24440.00 公顷,占总面积的17.17%,其中,至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2510.00 公顷,占总面积的15.81%。
(一)城乡建设用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14270.00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390.00公顷;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556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3%,比基期年增加2.06%。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060.00公顷,增加2.87%;采矿用地规模427.4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8072.52公顷,减少0.81%。
(二)交通水利用地: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7886.11公顷;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8476.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5%,比基期年增加0.58%。
(三)其他建设用地: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353.公顷,2020年面积为4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比基期年增加0.07%。
第十二条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4048.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比基期年减少0.88个百分点。其中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3562.74公顷、81.39公顷和404.53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主要方向是围绕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适应的用地,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用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屏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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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耕地及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间,为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将区域内灾害易发、耕作条件差、零星破碎的基本农田,特别是黄草山、铜锣山、明月山范围内的部分现有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区域内部分耕作条件未破坏的可调整园地、土地整理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现了确保数量,提升质量,布局合理,易于管理的目的。
结合长寿区未来建设发展用地需求,耕地与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石堰、龙河、葛兰、云台,西部的万顺、洪湖镇,东部的但渡、云集、长寿湖、邻封、双龙镇。
规划期末,预留700.00公顷基本农田的弹性指标,主要用于规划期内基本保护区中不易定位的线性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农业服务设施建设、重大交通水利建设等。
第十四条 生态屏障用地布局
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生态建设的要求,结合旅游发展规划,安排生态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护铜锣山、明月山、黄草山等“四山“管制区,中部以菩提山为主的绿色生态屏障,长江沿江生态敏感带以及长寿湖、大洪湖等湖泊及水库生态环境。
第十五条 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用地布局
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经审定的部门规划方案进行布局,并与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重点保障重庆炼油乙烯一体化项目、渝万城际铁路、渝利铁路、渝怀铁路复线等国家级项目,以及三环高速、沿江高速、长寿绕城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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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至期綦江高速、胡家坪港口作业区、袁家沱港口作业区、江南港口作业区、龙门桥水库等市级重点项目。
第十六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产业和人口集聚要求,遵循“人口向城市和重点城镇集中,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园区用地纳入城镇规模,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主城区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晏家工业园区、江南钢城、凤城商务区、桃花新城以及未来重点打造的北部新城。外围乡镇也相应增加适量城镇建设用地。并且预留65.0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作为未来长寿区机动指标。
第十七条 风景旅游设施用地布局
大力打造长寿湖东岸欢乐水世界主题乐园,力争成为重庆“5+5”旅游区之首,成为全市最大旅游产业。启动菩提山旅游文化产业开发,打造菩提山生态文化园,启动文化长廊、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大洪湖、五华水库、楠木院、长寿谷(三洞沟)、三道拐旅游休闲度假项目工作。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规划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根据长寿区城市的集聚与辐射的大致范围,以及地域分异规律、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等,遵循突出主体功能,协调相关规划的准则,采用“经济中心+经济特征+发展方向”的综合命名法,把长寿区分为五大区域:城市发展核心区、城镇综合拓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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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体验区、旅游休闲观光区和生态屏障保护区,并提出各分区内土地利用发展定位,土地利用措施及土地利用政
策。
第十 城市发展核心区
城市发展核心区包括凤城街道、晏家街道、江南镇、八颗镇南部和渡舟镇,区域面积25608.4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99%。该区是全区的政治、经济中心,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高地,工业集中区、商务居住核心区和现代物流的核心区。
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充分利用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建设、重钢搬迁的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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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长寿区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土地,形成一个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和生态环境优良的人居环境,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化工、建材、钢铁优势产业为重点,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经济体系。(2)强化工业经济优势,充分发挥天然气化工的独特优势,力争建好长江上游最大综合化工基地和具有国际领先技术的天然气化工基地。(3)高水平搞好园区、新城等新建城区的规划建设和旧城改造,全面改善城区绿化,严格控制污染企业用地,建设生活方便舒适、环境优美清洁的生态宜居城区。
第十九条 城镇综合拓展区
该区主要包括新市镇中部、八颗镇东部、云台镇北部和葛兰镇中部,区域面积8784.95公顷,占全区幅员面积的6.17%。
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坚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根据本地区资源优势和地理条件,坚持与两大园区错位发展、替补发展、互补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及企业集群。(2)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3)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严把企业准入关,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十条 现代农业体验区
该区主要包括龙河镇、云集镇东部、但渡镇、长寿湖镇南部、葛兰镇东部、石堰镇、海棠镇、洪湖镇、邻封镇西部等,面积63742.6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4.77%。
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服务城市为中心,农业产业化为载体,充分依托和利用重庆都市资源和市场,改善生产方式和生产条件。(2)做大做强柑橘、畜牧、水产三大支柱产业,培植蔬菜、中药材、花卉、甘薯等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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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效益高、景观好、生态功能强的经济作物。(3)实施园区带动战略,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建设有鲜明特色、较高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近郊和交通水利等条件好的产业核心区,发展路系、水系配套的温室、大棚、滴灌、喷灌、无土栽培等设施农业。(4)积极发展旅游休闲农业,建设体验农园,延长农业链条,提高农业附加值。
第二十一条 旅游休闲观光区
该区主要包括长寿湖镇东部和西部、云集镇西部、邻封镇东北部、洪湖镇、万顺镇和但渡镇东南部, 面积19416.8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
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1)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将旅游与长寿区地方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生态农业、现代循环工业园区等有机结合,大力发展面向主城区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农业旅游等都市近郊精品系列,提高长寿区旅游的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2)依托长寿湖、大洪湖、楠木院的旅游发展基础,打造重庆市最知名的湖泊渡假区。(3)深入挖掘“长寿”历史文化内涵和民俗文化元素,将自然景观、相关人文景观和旅游创新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全新打造出有一定文化品位、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产品 。
第二十二条 生态屏障保护区
该区主要包括明月山、铜锣山、黄草山和菩提山等区域,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土面积24810.5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43。
该区土地利用的主导功能是生态屏障建设,其中明月山和铜锣山涉及到重庆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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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管制规划,以及建立长寿区生态隔离带的需要,本区禁止在生态益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等损坏行为,组织实施森林植被恢复、森林后备资源培育。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
根据长寿区土地资源分布的地域差异、土地利用的现状特点,和规划期内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调整方案,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将全区土地划分为6个土地利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和其他用地区。
在各土地利用区内,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有关法规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具体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划。
第二十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共计500.0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38.91%,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2700.00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区的77.07%,主要分布于区内中、东北部的广大丘陵地区,集中在长江及其支流沿岸的平坝、浅丘地区,大量布局在石堰、云集、龙河、葛兰、洪湖、邻封、长寿湖和但渡等镇。
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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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
第二十四条 一般农业用地区
一般农业用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一般耕地、集中连片园地、林地和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等。本区土地总面积22356.4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5.70%,其中耕地面积9062.37公顷,主要分布在城镇建设用地的周围,其中园地主要分布在区内中北部的丘陵、低山地区,在凤城、江南、晏家、八颗、渡舟、新市、长寿湖和双龙等镇街分布。在规划期内将加大投入,使耕地的质量和生产条件逐步改善。
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一般耕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堆放等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第二十五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面积9993.3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0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园区用地)由凤城、晏家、渡舟、八颗和江南5个组团组成。区内还包括少量的村庄和交通用地等其它用地。
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应符合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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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废弃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山体、水体等。
第二十六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该用地区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本用地区面积86.5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07%。区内主要为村庄和农民新村等农民居住集中地点的建设用地,还包括零星分布的小块耕地等农用地。
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优先保证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逐步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完善村镇建设规划体系,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它用地区内零星分布的村庄向本用地区集中,鼓励零星分布的农村居民点向规划的农民新村集中,鼓励开展废旧宅基地复垦和改造。构建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农村存量用地的长效机制,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的土地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保护自然、人文景观而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等具有特殊景观价值的土地。本区用地分布于区内明月山、铜锣山、黄草山等天然林区。主要起到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及历史文化保护区。
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本区主要用于旅游观光、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及风景旅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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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的开发建设;保护、美化环境是本区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鼓励合理开发本区的荒废地植树造林,鼓励保护本区的水体、景观;禁止破坏或缩减本区具有生态意义的水面、林木,禁止在本区内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
第二十 其他用地区
本用地区主要包括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水面、滩涂及水库等不适宜划入上述用途的用地区。本区面积10970.9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71%。
该区管制措施与规则为:本区用地主要用于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其服务设施使用,发挥防洪、航运、发电、灌溉、水产养殖、旅游和环境景观的综合效益。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区用地的利用和管理。不得乱占滩涂,随意采沙,以利防洪。加强对河流、水库资源的管理。防止对水体和水域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航运污染,保证水资源的利用质量。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为了科学引导土地利用布局,规范土地利用空间秩序,根据长寿区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以及土地利用战略,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形成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建设区,强化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第二十九条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与禁止建设区的划定
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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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长寿区的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主要布设在黄草山、铜锣山、明月山等涉及到重庆“四山”管制的范围以内,以及长寿湖、大洪湖、范家桥水库、龙门桥水库等重点水域、水库用地周围,面积总共为277.9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9.42%。
管制规划:(1)本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项目。(2)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第三十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允许建设区
本区是最适宜建设开发的区域,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优先选址的区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为规划中城乡建设用地范围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允许建设区,规模为15560.0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0.93%。其中,城、镇、工矿允许建设区规模为7060.00公顷。主要位于晏家街道、凤城街道、江南镇和渡舟镇。
管制规划:(1)该区土地利用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2)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不突破允许建设区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区的布局形态可依程序合理调整,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第三十一条 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与有条件建设区
本区是在城镇建设用地区以外,城市增长边界内设置弹性用地区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即为有条件建设区,计1096.13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0.77%。主要位于渡舟镇北部、江南镇南部、晏家街道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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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规划:(1)经规划批准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在不突破城镇用地规模指标前提下,允许建设区的布局形态和边界可以在有条件件建设区内合理调整。(2)在规划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突破的情况下,可以在区内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区的划定
辖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即建设区。面积共计98059.33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68.88%,具体分布在黄草山背斜、西部铜锣山背斜、明月峡背斜间的向斜谷地,是长寿区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主要分布区域,主要涉及葛兰、龙河、云台、洪湖、长寿湖、云集、邻封、石堰等镇。
管制规划:(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用地。
第六章 生态屏障网络布设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一节 生态屏障网络布设
长寿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较好,动植物资源丰富,在未来空间布局时应尽量顺应自然地貌形态,维护水系等水生生态系统,布设绿色廊道,预留乡土植物群落生长空间,发挥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等共同构建的绿地空间的生态功能,完善城乡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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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布设山、水生态网络
长寿区地处大巴山脉支系,境内的背斜、向斜顺北东、南西向近似平行相间排列,从东向西依次由相互平行的苟家场、明月峡、铜锣峡背斜形成的黄草山、明月山、铜锣山三山。境内水系构成框架为“一江、两湖、三河、十三溪”,分别为长江、龙溪河、大洪河、御临河以及长寿湖和大洪湖。长寿区明月山和铜锣山均属于重庆市“四山管制”范围之内,是长寿区山水生态网络的骨架,应完善森林内部的结构和功能,保持生态多样性,提高森林覆盖率。应维系河道、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保持水系通道,保护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依托库区周边绿化带工程建设沿江沿河环(水)库的防护林(带)体系。
第三十四条 构建绿色生态廊道
以菩提山生态文化园建设为主要依托,上至新市镇龙溪河,经渡舟镇,再到菩提山,下至羊叉河、晏家河、长江延岸,打造大型绿色生态隔离带。规划铁路和高速公路两边构建绿色道路工程,并且沿着长寿主要河流与溪流打造水系森林工程。
第三十五条 构建城市森林工程
坚持城市的风貌建设将与生态良好共生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建设三洞沟森林公园峡谷景观、缆车站、三倒拐等的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城中有林、林中有城、城中有山、城中有水的“水水林城”城市风貌,在凤城商城、桃花新城全力打造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城市生态林、立体绿化为重点,着力构筑城市森林工程。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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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土地的生态保护功能,建立区际生态补偿机制,工业用地,合理布局旅游用地,对生态敏感区进行封育。
(二)协调土地利用与实施江河流域治理。协调土地利用与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建设。加快推进桃花河、龙溪河、御临河等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整治流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养殖污染。
(三)协调城镇发展与环境保护。强化流域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中转站,着力解决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污染问题。
(四)巩固长寿湖养殖污染治理成果,继续实施大洪湖生态养殖,控制养殖规模,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和船舶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划定全区地表水体水域功能,有选择、有重点地实施河道清淤。加强水库环境整治,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
第七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第一节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潜力
土地整理潜力主要来自于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与园地整理三个方面,其中,耕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是土地整理工作的重点。规划至2020年,全区完成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补充耕地共计4679.77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耕地2445.91公顷,2011-2020年新增耕地2233.85公顷。
第三十六条 耕地整理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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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长寿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长寿区待整理的中低产耕地的面积为21978.94公顷。根据整理前后的田坎系数之差可以计算出理论新增耕地面积3943.65。净增耕地面积按占总潜力面积的74%来计算,可以计算出2006~2010年合计整理坡耕地可增加耕地1405.32公顷,2006~2020年,可增加耕地2927.31公顷。
第三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采取人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测算法、闲置宅基地抽样调查法、城镇体系规划测算法来测算长寿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其中1039.11公顷的农村居民点可整理成耕地。
第三十 废弃地复垦增加耕地
长寿区废弃地复垦主要是工矿废弃地与原厂库搬迁后废弃地的复垦,以及灾毁地的复垦。这些废弃地多分布于平坝、盆边低山区,地势平坦,坡度缓,经整理复垦后,从理论上可全部复垦,规划对75%进行复垦,复垦后耕地系数按0.6计算。2006~2010年,新增耕地面积4.76公顷;2011~2020年,新增耕地面积公顷,2006~2020年合计新增耕地面积10.70公顷。
第三十九条 园地可耕潜力
根据长寿区“四查清、四对照”表明,全区有1782公顷(折26730亩)的低产园地,占园地总面积的23.30%。全区共有148.07公顷园地可重新开发为耕地,若复垦后净耕地系数为70%,可新增有效耕地面积103.65公顷。其中,2006~2010年,可以复垦为耕地的有62.19公顷,2011~2020年,可以复垦为耕地的有41.4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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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加强宜农后备土地资源的调查与评价,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规模和用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农后备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期内,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面积599.00公顷。
第二节 土地开发整理区划
结合长寿区的实地情况,把长寿区土地开发整理划分为以下9个片区,即御临河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大洪湖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西山山麓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垫向斜东部(桃花溪河下游)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垫向斜中部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垫向斜西部(龙溪河上游)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龙溪河下游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寿湖——东山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长江干流以南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结合潜力分析的结果,确定长垫向斜东部、长垫向斜中部及长江干流以南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为长寿区的重点开发区域,这三个片区所有项目以及西山山麓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的朱家土地综合开发整理区、长寿湖——东山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片区的云集土地综合开发整理区为长寿区的重点项目。
第八章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随着长寿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落户于长寿,为长寿区经济的腾飞提供有力的保障。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安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提高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交通水利能源建设用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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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交通建设方面
实施“西融东连、以北带南”战略:向西融入重庆主城,向东对接涪陵,积极实施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外抓对接,内促循环,贯通扩口,上等升级,全力打造渝东北交通枢纽。
(一) 铁路
规划中的铁路有:渝万城际铁路(国家级重点项目)、渝利铁路(国家级重点项目)、渝怀铁路复线(国家级重点项目)和重钢铁路专线(区级重点项目)。
长寿区2005年铁路面积48.公顷,至规划期末达到148.公顷,新增100.00公顷。
(二) 公路
(1)高速公路:规划中的高速公顷路有:三环高速路(市级重点项目)、沿江高速路(市级重点项目)、长寿绕城高速(市级重点项目)、邻水至綦江高速(市级重点项目)和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区级重点项目)。
(2)其他公路:主要规划道路有江南大通道、江北大通道、南北联接道、晏家联接干道、茶洛路支线、龙溪大道、菩提东路、菩提北路等。并且区内多条重要公路逐步扩建为高等级公路。
长寿区2005年公路面积1183.93公顷,至规划期末达到1380.33公顷,新增196.4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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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口码头
规划中的港口码头有:胡家坪作业区(市级重点项目)、袁家沱作业区(市级重点项目)、江南作业区(市级重点项目)。
长寿区2005年港口码头面积1.34公顷,至规划期末达到456.34公顷,新增455.00公顷。
(四)桥梁
规划期间,将进行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三桥等的建设。
第四十二条 水利建设方面
为增加有效、节水灌溉面积,防止水土流失,有利于提高水环境质量,长寿区投入2.5亿元,建设水利工程1679处,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具体水利工程项目有:(1)新建龙门桥水库(市级重点项目);(2)新建龙潭寺水库、洞塘水库、水槽口水库、双河口水库等区级建设项目;(3)完成东山和西山水系工程建设工程。
至规划期末水库面积达到24.90公顷,新增70.14公顷。
第四十三条 能源建设方面
长寿区矿产资源品种繁多,石油化工产业优势明显,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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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间重点保障的能源建设项目有:重庆炼油乙烯一体化项目(国家级重点),主要位于晏家街道化工园区,占地面积1000.00公顷;化工园区热电联产2.5万千瓦机组;积极推进“百亿川维”热电项目的实施。
第二节 其他重点项目用地安排
长寿区至2020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685亿元,除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外,在规划期间将新建其他大型重点项目,主要项目有:
(1)川东北长寿、南川输气管网和贵州—重庆石道:(市级重点项目);
(2)重钢环保搬迁项目(市级重点项目),位于江南镇,规划占地面积939.00公顷;
(3)长寿移民生态工业园:区级重点项目,位于渡舟镇和八颗镇,规划占地面积477公顷;
(4)菩提山中国长寿文化园:区级重点项目,位于凤城街道、晏家街道、渡舟镇和八颗镇,规划占地面积250公顷;
(5)重庆长寿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区级重点项目,位于葛兰镇,规划占地面积300公顷;
(6)长寿湖欢乐水世界:区级重点项目,长寿湖镇、云集镇,规划占地面积433公顷;
(7)国际新经济会展交流中心:区级重点项目,位于长寿湖镇,规划占地面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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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
第九章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与机制创新
第四十四条 推进规划实施与机制创新
(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在城乡建设、区域规划和土地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加强土地宏观,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二)建立定期规划实施评价制度,实行规划滚动编制机制。
(三)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交易市场,使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统一、统一、统一监管。
(四)在符合耕地保护、集约用地和集中发展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城乡挂钩,优化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留有规划弹性,改革现行规划修改制度。
第四十五条 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一)严格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并减少相挂钩。
(二)采用年度弹性控制办法,建设用地指标计划与集约利用程度相挂钩,逐步实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鼓励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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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建设
(一)实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评估制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以科学性、可操作性、目的性、可比性、引导性为原则。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划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是规划实施的效率和效果。在评价中可采用规划控制指标执行因素和规划布局空间落实因素反映规划的执行情况;采用行政管理效率因素和规划实施效果因素反映规划实施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十七条 加快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一)加强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统一的地政管理数据库,整合不同尺度和不同行业的土地利用信息,健全数据更新和交换机制,建立土地资源基础数据共享平台。
(二)推进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土地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土地管理业务办公自动化。
(三)强化土地信息服务。逐步推进土地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向国家和社会提供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服务。重点加强乡镇和欠发达地区土地管理信息服务建设。
第四十 加强土地规划管理法制建设
加快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配套法规和规章,逐步完善适应新时期土地规划要求的土地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土地规划实施与管理法治化新秩序。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职能,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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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土地管理基本能力建设
第四十九条 加强和完善规划实施的制度建设
(一)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
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用。长寿区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较难开发,从区情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出发,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将农用地进行转用。
(二)加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预审管理制度
除城镇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和出让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的情况外,其它各类建设项目都要按要求进行用地预审。依据规划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占补平衡措施和用地计划指标,凡不符合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
(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充分利用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在产权设置、流转程序、流转方式和流转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严格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第五十条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
(一)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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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通过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鼓励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对农户保护耕地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
稳定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来源,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应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等支出;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等。
(三)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调节机制
规范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地价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第五十一条 完善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一)推行规划公众参与制度,畅通土地违法、违纪案件监督举报渠道,为公众参与规划管理提供有利条件;将规划管理要素作为国土部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建立推行规划信息公示制度;重点监督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查处规划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长寿区定期组织土地、农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报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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