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铺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堰湖山庄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玉兰大道与明珠路交口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结构、铺装及零星工程 4. 承包方式:由乙方承包人工费。 第二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价为人民币483902.17 元,即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玖佰零贰元整,附﹕工程量报价清单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一个星期后支付乙方生活费按
每人每天50元计算。
2. 工程款甲方按每月工程量80%支付乙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90%工程款;
4.工程验收后尾款10%甲方七日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应按实结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五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 提供挖机、铲车、翻斗车及施工用电﹔ 2.乙方 (1)施工工具;
(2)施工计划 (3)确保工程质量 ; (4)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 ;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 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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