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施工单位):
山东海川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运输单位):东营合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为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根据《关 于印发V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
>的通知》(鲁建城字
(2014) 58号)和《关于印发V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东发〔2014) 75号)的规定,经甲乙双 方友好协商,在建筑垃圾运输工程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 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西城桥梁维修工程。 工程地址:西城。 工程量的核定及价格:
由双方代表或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 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 实际开挖方量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参与工程招投标时,有权向招投标部门提供本协议,并于中 标后将中标工程的建筑垃圾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承担,费用另行协商。
2、 甲方负责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核准审批手续,承担建筑垃圾运 输费用。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取得东营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的运输
结为合作伙
企业。
2、 乙方应按符合规定的时间、路线及处理地点运输处理建筑垃 圾’杜绝超载、撒漏、乱倒乱卸等违法行为,自行承担因以上违法行 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东营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 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4、 乙方必须按照东营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 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 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5、 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 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 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6、 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 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 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 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 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8、 乙方运输费用不得高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运输费用价。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 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
2、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其他资料。
3、 甲乙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客户资料未经对方事先同意擅自 提供于第三方。
第四条:声明事项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合作伙伴关系。
2、 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 确性与时效性。
3、 甲乙双方各为经营单位,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 内容承担责任,享受收益。
4、 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5、 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 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执行期限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协议期限届满前10 日内,甲乙双方可就续约问题另行协商,重新签订续期协议。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1、 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时终止。
2、 协议执行期限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时终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
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人民诉讼解决。
第:其他
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 及乙方的东营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 的附件备份留存
3、 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以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的有 关条款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 字:
表签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甲方(施工单位):
山东海川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运输单位):东营合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为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根据《关 于印发V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 >的通知》(鲁建城字
(2014) 58号)和《关于印发V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东发(2014) 75号)的规定,经甲乙双 方友好协商,在建筑垃圾运输工程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 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市政管网维修疏通及沿街商户污水接入工程(云门山 路)施工。 工程地址:云门山路。 工程量的核定及价格:
由双方代表或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 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 实际开挖方量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与工程招投标时,有权向招投标部门提供本协议,并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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