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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防止风电机组超速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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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防止风电机组超速事故措施

1 风电机组调试前必须要求厂家提供调试大纲,并经过业主单位审核后执行。风电机组调试期间,业主单位人员必须全过程参与风电机组调试工作,严格监督风电机组调试单位做的各项风电机组运行试验,确保各项调试工作按照大纲严格执行,确保保护正常投入和正确动作。必须经风电场技术人员确定已全面完成调试大纲的各项测试工作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240小时试运行。

2 禁止未经超速试验的机组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机组的超速试验不得采用模拟测试代替。

3 定期对刹车盘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裂纹,禁止将刹车盘有裂纹的机组投入运行。定期检查刹车片的磨损情况,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刹车片并调节刹车片与刹车盘的间隙;机组在风速超过额定风速时发生紧急停机的机组,应对刹车盘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 定期对液压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定期对液压系统储能罐预应力进行检查,确保预应力符合要求。定期对定桨矩机组叶尖钢丝绳进行检查。

5 定期检查并测试风电机组安全链上各启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确保机组安全链可靠动作。

6 对于变桨型风电机组,应要求制造商提供完整的变桨系统的原理、控制逻辑、维护要求,严格按照维护要求检查和测试变桨系统动作性能。

7 采用电动变桨系统的机组要严格按照厂家规定的检测周期对后备电源的进行检查和测试。对于蓄电池组应定期进行充放电试验,确保蓄电池组容量充足。

8 风电机组调试期间和试运行期间,发生变桨系统异常、振动故障等所有触发安全链动作的故障和缺陷,必须要求厂家提供全面完整的分析报告,确认缺陷已经消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展风电机组240小时试运行的验收工作。

9 禁止风电机组制造商未经批准在风电机组上进行新产品的试验。如果制造厂需要在公司系统的风电机组上进行试验,必须向业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全面的技术交底,业主单位对试验工作进行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10 严禁人为将故障告警和安全保护限值提高,任何人不得解除保护,不得屏蔽传感器信号。不得擅自修改保护参数。风电机组保护参数调整必须经过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同意并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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