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协议
甲方:沙溪镇胜利村 乙方:
为了加强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安全,改善水环境,保持河道清洁卫生,现就甲方范围内河道常年保洁管理工作定如下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规定的范围内河道保洁工作,进行劳务活动。
二、乙方要完成的范围和任务: 1、范围:三沙路两侧河道。
2、任务:(1)打捞清所有水面漂浮物和各种垃圾。(2)清除水面上的水花生、水葫芦、水浮莲、蒿草等杂物。(3)倒河树枝的管理。(4)对打捞出的各种垃圾进行清运或填埋处理。(5)向村民宣传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乱倒垃圾和填塞河道等现象。 三、乙方要认真工作,保持每天不少于3个工作小时。 四、乙方完成以上任务,经甲方检查合格,由甲方按每月500元支付乙方报酬。报酬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每月发现三次不合格,按每次50元计算在月报酬中扣除。 五、乙方劳务的工具由乙方自己解决。
六、乙方管理的河道如需进行药物清理的,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药物交予乙方进行药物除草。(喷雾机乙方自理) 七、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八、本协议从2011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止。 九、在本协议履行中,如甲、乙方中途要解除协议的,均需提前15天告知对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沙溪镇胜利村 2011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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