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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工作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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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工作监管制度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措施,门窗安全性能完好,专人上锁管理。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每日彻底冲刷并消毒处理,保持室内整洁,空气流通、干燥,室内空气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2次,每次1小时,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禁止对医疗废弃物任意抛弃室外无人监管处或有变卖行为。 四、转运医疗废物车辆,每天清洁并消毒,运送途中应避免遗失、洒落医疗垃圾。发生少量洒落应立即喷洒5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处理,重新包装转运。

五、在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48h.发生清运不及时情况,及时与腾跃公司沟通协调。

六、医疗废物暂存处交接人员如发现医疗废物的名称、重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处报告。

七、与物业运送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并与济南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交接,详细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双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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