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的词语解释是:丁忧dīngyōu。(1)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基础解释:(书)(动)遭到父母的丧事。
丁忧的词语解释是:丁忧dīngyōu。(1)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基础解释:(书)(动)遭到父母的丧事。 注音是:ㄉ一ㄥ一ㄡ。 结构是:丁(独体结构)忧(左右结构)。 拼音是:dīng yōu。 繁体是:丁憂。 简体是:丁忧。
关于丁忧的造句
1、三天后丁忧接到了蓝家郑管家的电话,蓝心儿要回学校需要他继续做保镖。
2、数月,其父逝世,李贽以丁忧南还。
3、老大人在丁忧之前办的可是江西乡试的差事?
4、待丁忧期满,吏部铨选时称已无空缺,只能到工部任了一名主事。
5、赵倨想起来了,原任御史中丞张升益上月因为父亡回乡奔丧,按照朝廷规定,父母亡故,必须守制三年,称为丁忧。
丁忧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引《晋书·袁悦之传》:“﹝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清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公﹞年近七十,为礼部尚书,兵备公犹在,比丁忧服闋,再补工部尚书,而公旋卒矣。”⒉泛指守丧。引元宫天挺《范张鸡黍》第三折:“到来日絶早到坟头,道是我与你庐墓丁忧。”
二、网络解释
丁忧丁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综合释义: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晋书·袁悦之传》:“﹝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清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公﹞年近七十,为礼部尚书,兵备公犹在,比丁忧服闋,再补工部尚书,而公旋卒矣。”泛指守丧。元宫天挺《范张鸡黍》第三折:“到来日絶早到坟头,道是我与你庐墓丁忧。”网友释义:丁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仪制度,后世往往指用于拥有官吏身份之人。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汉语大词典:(1).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晋书·袁悦之传》:“﹝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清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公﹞年近七十,为礼部尚书,兵备公犹在,比丁忧服阕,再补工部尚书,而公旋卒矣。”(2).泛指守丧。元宫天挺《范张鸡黍》第三折:“到来日绝早到坟头,道是我与你庐墓丁忧。”国语辞典:遭遇父母的丧事。辞典修订版:遭遇父母的丧事。《喻世明言.卷四零.沈小霞相会出师表》:「济宁府东门,内有个冯主事,丁忧在家,此人最有侠义。」《儒林外史.第七回》:「王员外扶了半日,救醒转来,就要到堂上递呈丁忧。」辞典简编版:旧时称遭逢父母之丧。 【造句】古时丁忧,须服丧三年。其他解释:遭父母之丧。又曰丁艰。《尚书·说命上》:「王宅忧亮阴三祀。」注:「谓遭父母丧,曰丁忧。」;《北史·礼志》:「丁忧不得离任。」;《元史·廉希宪传》:「希宪拜中书平章政事,至元元年,丁母忧。」;《六部成语·吏部·丁忧》注解:「穿考服,又曰丁艰。」其他释义:〈书〉遭到父母的丧事。
关于丁忧的成语
忧民忧国 丁一卯二 丁是丁,卯是卯 文搜丁甲 梦撒寮丁 单丁之身 乐以忘忧 庖丁解牛 梦撒撩丁 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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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卯二 白丁俗客 未识一丁 乐以忘忧 单丁之身 高枕无忧 文搜丁甲 杞人之忧 梦撒寮丁 庖丁解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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