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当事人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负责公司工地现场技术掌控、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合伙双方提成共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在单个项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第二次发放在单个项目结算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九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退伙必备条件: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付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3、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包修期为年,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其他质量、要求。
三、交货时间与地点:
1、乙方负责将材料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材料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材料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要求甲方提供收货确认单并支付材料款的50%,余款在甲方安装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凭一次结清。
2、国家税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材料应交税收)。
五、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2、甲方如中途退材料应事先争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退材料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材料总值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材料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材料,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_____%计算支付给乙方,或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材料款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交材料,如果乙方逾期交材料,应争得甲方同意,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材料款的_____%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材料逾期天数过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免费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履行部分,并全部或部分免予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⑵ 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 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 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 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姓名):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共工同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红旗欣居商业街D4—106A
施工负责人:陈今龙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 日(以所有手续交接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年月
(盖章):年月 乙方 日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伙)在原有装修公司的基础上成立的项目
运行,全名为沈阳雅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二部,经营范围:的装修、绿化、土建、消防等工程。全面实施各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 、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
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 、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
出资的时间
丙方出资 、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
出资的时间
二、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三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 %;乙方占有公司股
份 %;丙方占有公司股份 %;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三方可分
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三、 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三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C、其它:如有任何一方末按合同约定出资的,经公司三分二的股东表决后三个工作日后按自愿退伙。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三人共同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三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 , 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 生效。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丙方(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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