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妙趣横生的暑假里,我趁着这大好时光,在家里重温了琦君的<<桂花雨>>。再次品读,有了一番新的感触。
《桂花雨》是琦君出版于1976年的书,已经算“老古董”的级别了,它早已过时,可当我一打开,立即又一次被迷进义军式那淳朴又风趣的文字世界里了。
“一个悠远而深沉的橘园,一段真挚而落寞的往事”,这句话是人们对这本书内容的评价。
书中有一句话让我难忘:“我边走边摇,桂花飘落如雨,地上不见泥土,铺满桂花,踩在花上软绵绵的,心中有点不忍。”
多么美的意境啊!繁花大地,散发着清香,于是她父亲吟诗,母亲做桂花卤,过年的时拿来做糕饼,平时和在茶叶中泡茶。
琦君是我佩服的人之一,我来介绍一下吧!
琦君:知名女作家,1971年出生在浙江省永嘉县。小时候由家庭教师教授诗经、唐诗等古文,十四岁考进弘道女中,中文成绩名列前茅。中学毕业后,经过会考直升杭州之江大学中文系。
琦君的作品繁多,有《义军小品》、《水是故乡甜》、《琦君寄小读者》、《桂花雨》、《烟愁》等。其中《橘子红了》还拍摄成电视连续剧,轰动一时。她的作品受到广大读者喜爱,更获得了中山学术基金会文艺创作散文奖,以及金鼎奖等诸多奖项的肯定。
文章之所以感人,就在一个“情”字,琦君沒有深奧难懂的词句,只有最简朴的语句,和平易近人的描写,以及細膩的笔法,最后用加上最真挚、最浓厚的情感,交汇出一篇篇动人的文筆,不管是写物、写景、亦或写人,这种最自然的情感,流露出最真切的感受,所以才能获得大家的共鸣吧!
暑假中,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男孩与霸王鱼》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主人公是一条老鱼和一个勇敢的男孩,初中生大宝。书中的历经艰险和磨砺,终于成长为霸水域的君主。修长的身形,敏捷的动作,难得的智慧,让我一次次竖起大拇指,又一次次捏着汗。初中生大宝是渔场作业队长的儿子,他崇拜英雄,一心想战胜那条潜入渔场为非作歹的巨型鱼。为此,精通水性的他,瞒着父母在在湖上展开一系列的惊险捕捉。和水中的霸王相比,岸上的霸王也毫不逊色。无论是初生牛犊的“王大宝”,还是身经百战的“水龙王”,都在这斗智斗勇的的全过程中,让我过足了眼瘾。按照常理,一端是为非作歹的“水霸王”,一端是对其恨之入骨的捕捞队,双方定然水火不容。可是到了最后,大宝居然有这样的一种想法:是自由的,它属于大自然,他们应该把它交还给大江让这个被渔场的优裕环境养笨了的水族英雄重振雄风,为江湖增添活力!几番激战,几次交手,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和谐”!从“擒”到“纵”。叔爷、阳河、王大宝等,经历了一场思想的锐变后,觉得应该有它的自由,决定让它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男孩与霸王鱼》的书之后,鱼那敏捷的动作,难得的智慧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初中生大宝也在我的印象中留下了勇敢的身影。最后的结果更让我吃惊,和大宝几次激烈的战斗后,大宝不仅对鱼产生了好感,而且逐步认识到那些被称为“水下饿狼”的鱼在维系江湖生态方面的积极意义。当一位退休的老渔民工生擒了巨鱼,交给大宝处置的时候,大宝做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裁决。让鱼回归大自然。大宝的想法让我非常惊讶,大宝不但没有伤害鱼,反而把它送回了大自然的怀抱,我很欣赏大宝这种精神。作者把人物的动作、生态,鱼的思想在纸上跃然而出,把它们描绘得淋漓尽致,读的时候仿佛身临其境。把男孩和霸王鱼之间的激战写得生动、有趣!让人回味无穷!
《三角地》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作品,三角地是“我”家住的地方,书中主要描述“我”的一家的事情,和经过“我”的努力改变了家里的状况。
其中最最让我有感触的是“我”怎样的收旧钢笔卖钱给二弟请家庭教师的章节。
二弟又考了零分。“我”天天监视二弟的学习。但是没有用。“我”想为二弟请家庭教师,可他们实在是穷阿!“我”一筹莫展的坐在门口。突然听到“收旧衣服!”“旧钢笔!”......灵感来了。“我”连忙追上那人,“我”要收旧钢笔然后卖给他。于是,“我”把吉他押在朋友那里,换了八十元本钱。
“我”大街小巷的叫喊“收购旧钢笔”我一遍一遍的叫喊。十楼的人生出头来骂“我”,“我”还在叫喊。一盆脏水泼“我”头上,“我”还在叫喊。仰望着高楼大厦“我”还在叫喊。没力气了,从书包了掏出干粮艰难的吞咽,歇了一会,“我”又继续往前走。嗓子生疼,干的冒烟,“我”还是不停的喊,喊得天昏地暗。
路灯亮了,“我”拖着发软的身体回到家,数了数,一共收购了十支,嗓子完全哑,鞋也没脱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就这样,“我”花了十天的时间,跑遍了大街小巷,最后凑够了一百支钢笔。“我”去找收钢笔的那个人。打算把收到的钢笔都卖给他。但是他压价了。
“我”是收八角一支,卖给他是一元一支的,结果给“我”九角一支,“我”和他讨价还价。最后由于“我”离开时抓了一把钢笔放在裤兜被他发现了,反正是“我”被他打了,“我”实在坚持不了了,就把兜里的钢笔给他。“我”也把家里的状况讲给他听,他多给了我十元。我们兄妹几个东拼西凑最后凑够请家教的钱,二弟的成绩也最后好起来了,期末考试两个满分。那天我们都很开心。
能够想象“我”背着书包,一个人走在街上,嘴里不停的喊:“收旧钢笔,收旧钢笔。”说明他对弟弟很关心也爱他弟弟;他一个人去收钢笔,说明他胆子大;还有如果他不那么机灵和聪明就不可能记下收钢笔人的地址,收八角卖一元。
文中的我在这样的家里生活成长,他不仅仅照顾兄弟还要做家务还要上学,多么的辛苦阿。而我此刻的是什么都不用烦,有时还惹家人不开心,两人相比,我是多么的不懂事。所以,以后我不仅仅要好好学习,还要多帮爸爸妈妈做事情。
这故事还让我明白遇到困难要动脑筋,不怕辛苦才能完成;还有也让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关心家人的心,爱家人。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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