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的聘任
1、兼职教师的应聘条件: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行为规范。
⑵、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⑶、能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任务;
⑷、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经验;
⑸、身心健康,能确保正常教学;
⑹、在京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或在京有固定的居所。
2、应聘程序:
⑴、应聘教师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职业资格证等能代表其水平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认真填写教师登记表;
⑵、应聘教师签订教学协议书;
⑶、按学校规定颁发教师聘书,聘期一至两年,或根据课程安排阶段性聘任。
3、受聘教师基本要求: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⑵、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信誉和整体利益。
⑶、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热爱学生、尽职尽责。
⑷、自编或选用规定的教材要认真备课全心身的讲课,力争最优的教学成果。
⑸、不得在本学校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如:推销教材、书籍和为他校招生。
⑹、要与学校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备案。
(二)教师的.权利
1、教师受聘期间享受聘任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教师应按劳取酬,教师对报酬提出异议,属于正常情况,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
3、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教师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支持自己的工作。
4、教师有权对学校领导、各部门和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学校对教师的批评和建议,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三)教师的责任义务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既要管教,又要管学、管思想、管作风,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全面兼顾教学的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3、依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因材施教,不满堂灌,不照本宣科。
4、要重视讲、练结合,贯彻精讲多练,分析题型、题式,布置作业,进行模拟考试,认真批改作业,做好试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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