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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会讲话稿

来源:汇意旅游网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李家铭,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合格公民

  宪法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问,我还是一个孩子,宪法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今年十月份,我们丹凤县西街小学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法制讲座、手抄报、法制教育课等形式,讲宪法故事、谈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我终于明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所有法律则被称为“子法”。宪法也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规定了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法律是明媚的阳光,法律是安全的外衣,法律是行动的指针。有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 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 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年。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 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 14 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 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只要我们认真深入学习法律,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就不会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当我们的行为都很自律,很规范,我们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将时刻伴随着我们!

  老师们、同学们: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伟大的法治中国,最敬畏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坚信,有中华五千年的思想积淀,有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坚强保障,“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和谐社会一定会实现!让我们紧跟优秀脚步,认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的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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