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县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打防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流通环节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 XX县工商局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
1、加大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合法。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在作出食品流通许可决定的过程中,在遵循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的同时,严格把好审核关,根据日常监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和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条件符合后发放行政许可;二是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过程中,对实际不经营的经营户,一律要求变更许可登记项目后在进行验照、换照,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有效,对尚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验照、换照。三是根据有关要求,规范乳制品等重点监管食品的行政许可行为。截止11月,我县现有各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24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1户,内资企业78户,外商投资企业2户。
2、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与100%的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一是及时更新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内容,确保责任书的内容涵盖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在日常监管的过程,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指导,告知经营者未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违反的法律条款,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并树立依法行政的工商形象。三是片区责任人对所管辖的片区食品经营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经营户的变动信息和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做到及时签订,不留死角。
3、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责任, 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宣传,让食品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树立食品经营者不但要对自己负责,同时更应该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二是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耐心细致的对经营者讲解鉴别和发现问题食品的相关知识,让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食品。三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4、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的责任,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留存可追溯制度。一是在过去建立食品安全进销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食品进销货台帐,对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户,一律要求使用食品批发一票通。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进货单据按照进货日期顺序装订好食品进货单据,并保存完整,留存2年。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巩固过去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集中
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上级安排布置的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
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今年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集市、城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杂店、城乡批发部、超市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法定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1906户,检查农村市场102个次。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1、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经营户969户,取缔无照经营2户,立案查办销售过期食品案件1件,罚款20xx元,没收过期食品23公斤。
2、开展了含黄曲霉素M1超标乳的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24户。
3、开展“瘦肉精”专项市场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 20人次,检查经营户105户次。
4、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商发〔20xx〕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辖区范围内的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对本辖区酒类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户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酒类经营户基本能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查验记录还有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质检报号字号登记不规范。没有发现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42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户数668户次,检查市场10个次。
5、5月19日,云南省质监局、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关于监督召回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问题油脂产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省局刘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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