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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简报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为有效缓解慈利县农业发展与用地紧张的矛盾,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村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农用地规范管理与经济发展共赢,慈利县局经过充分实践、摸索经验,多措并举抓好设施农用地管理。

  一是严把政策执行关。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使用范围,明确设施类型,提出“三不得、三禁止”,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规模;不得改变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项目。

  二是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勘察,对进行审核、审批的设施农用地坚决做到实地勘察、现场了解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并将勘察结果告知申请人;明确设施农用地行政管理流程,对建设方案拟订、用地协议、复垦协议内容以及备案途径等进一步细化,做出明确要求。

  三是多管齐下依法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力度。加强设施农用地专项检查和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将设施农用地纳入基层国土资源所土地动态巡查范围,认真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改变设施农用地批准用途的行为;同时建立与乡镇政府、农业部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互动的平台,严格监督,共同做好设施农用地前期申报和后期使用监督工作;开展联合宣传,使依法依规使用设施农用地成为基层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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