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教计划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学前教育课程指南》、《上海保教质量评价指南》精神及有关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园、本班实情制订,并认真落实执行。
2、制订各类保教工作计划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挖掘幼儿潜能,体现“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
3、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应包含四大板块、并认真把握好基础部分(80%)和特色部分(20%)的比例,以促进不同层次幼儿的不同需要,促进其健康和谐的发展。
4、开学初,幼儿园各项目(依据园三年发展规划)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必须根据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以及上学期存在的问题,完成本学期计划的制定,计划从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三方面考虑撰写。
5、开学初,各班保教人员必须完成一周教学活动计划的制订,开学两周后上交班级计划、以及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师徒带教计划,计划要突现个人特色或班级特色,撰写格式、内容按规定制定。
6、班级周计划在前一周周五之前完成,集体教学活动计划、班级主题活动计划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在制定计划时突出重点,前后衔接,体现保教工作的层层推进。计划和实施与考核相结合。
7、每月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本月项目推进情况书面小结,以及下月项目实施的书面计划,并在规划组会议中讨论或园内网上会议讨论。
8、学期结束,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项目实施情况小结,以及资料的汇总,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活动开展的过程资料,案例,活动设计,照片,录像,多媒体课件、获奖、发表等书面和电子资料。
9、各项目负责人对收集的资料必须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并注意内容要与计划、小结匹配,格式要与规定的相符。
10、各班教师要撰写班级小结,整理幼儿成长档案,教师个人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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