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压力容器具等危险品;畜禽类、宠物类或其他可能妨碍乘客人身安全及地铁运营安全的动物(导盲犬除外);易污损、严重异味、易碎、尖锐且无安全包装的物品。
2、过长(1.8米以上)或超大超重的物品(如大型家电、电动或人力自行车等,已折叠的小型自行车、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除外);充气气球、铁锯、铁棒、铁锹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及卫生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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