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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规章制度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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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

  二、药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度的设备设施。

  三、经营需冷藏药品的药店,应配备相应的冷藏设施。

  四、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六、撤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撤零药品专柜。

  七、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八、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架,并作处理。

  九、处方药不得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十、危险药品不得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十一、凡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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