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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摇号要什么满足条件有哪些

来源:汇意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成都购房的条件和流程,包括房屋购买、购房登记、摇号购房贷款材料等内容。其中,房屋购买需要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员,购房登记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无住房转让记录,购买商品住房需符合限购政策。摇号购房贷款材料包括身份证、婚姻证明、征信报告、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表、银行存单、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稳定就业证明等。

法律分析

成都是一个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城市,具体如下:

1. 成都的房屋购买需要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离异或丧偶的父亲或母亲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如果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或丧偶,并且是单身个人,那么就可以被视为一个居民家庭。如果夫妻离婚,那么在购房登记时,必须已经满三年。

2. 购房登记人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 如果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那么登记购房人必须符合我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如果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那么登记购房人必须是成都户籍居民。

二、成都摇号买房贷款材料

1、身份证

要求: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房时要核实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2、婚姻证明

要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协议书,买房时要核实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征信报告

要求: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网络打印版不作为核验材料,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柜台办理,打印期三个月内有效

4、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表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大厅2楼打印

5、银行存单

要求:对应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银行存单以核验之日前一个月内的购房者本人银行存单的最终余额为准

6、银行流水

要求:根据负债及贷款额度及银行要求确定流水,银行柜台开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购买人本人/配偶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打印近半年流水并盖鲜章,购房前一个月内有效,流水要求为贷款额月供的2.2倍

7、收入证明

要求:大于所有应还款额的2.2倍,收入证明应遵照申请银行的格式要求

A、收入金额需大写,圆珠笔填写无效,笔墨颜色一致,不得涂改

B、征信中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收入证明盖章单位一致,如为关联公司需单位提供书面详细说明

C、收入证明的有效章为:单位公章、人力资源部门章、劳资章、须留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以便电话核实

8、稳定就业证明

要求:根据房管局指定模板打印并盖章,原件且需要加盖所在公司公章(鲜章)。

结语

成都是一个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城市,具体如下:

1. 成都的房屋购买需要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离异或丧偶的父亲或母亲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如果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或丧偶,并且是单身个人,那么就可以被视为一个居民家庭。如果夫妻离婚,那么在购房登记时,必须已经满三年。

2. 购房登记人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3. 如果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那么登记购房人必须符合我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如果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那么登记购房人必须是成都户籍居民。

二、成都摇号买房贷款材料

1、身份证

要求: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房时要核实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2、婚姻证明

要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协议书,买房时要核实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征信报告

要求: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网络打印版不作为核验材料,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柜台办理,打印期三个月内有效

4、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表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大厅2楼打印

5、银行存单

要求:对应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银行存单以核验之日前一个月内的购房者本人银行存单的最终余额为准

6、银行流水

要求:根据负债及贷款额度及银行要求确定流水,银行柜台开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购买人本人/配偶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打印近半年流水并盖鲜章,购房前一个月内有效,流水要求为贷款额月供的2.2倍

7、收入证明

要求:大于所有应还款额的2.2倍,收入证明应遵照申请银行的格式要求

A、收入金额需大写,圆珠笔填写无效,笔墨颜色一致,不得涂改

B、征信中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收入证明盖章单位一致,如为关联公司需单位提供书面详细说明

C、收入证明的有效章为:单位公章、人力资源部门章、劳资章、须留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以便电话核实

8、稳定就业证明

要求:根据房管局指定模板打印并盖章,原件且需要加盖所在公司公章(鲜章)。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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