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待遇。当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能按一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但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来备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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