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置费不包括在物业费里,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垃圾处理服务的除外。物业费应用于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聘用管理人员、提供公用水电、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物业财产保险、清洁、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更新储备金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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