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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贷的商品房能买卖吗

来源:汇意旅游网

有房贷的商品房可以买卖。不过首先,转让应事先通知按揭银行。通知银行后,如果受让人也需要通过贷款来购买房屋,则需要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受让人进行贷款审查。受让人符合条件后,银行会与受让人签订贷款合同。实践中,银行会与出让人与买受人签订附属合同,约定出卖人将房屋产权完全过户给买受人处,并见证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真是有效,贷款合同才能完全解除,同时银行与受让人的贷款合同正式生效。

一、律师如何审查抵押贷款合同?

审查一般仅对委托人作为买受人、需要申请购房贷款的合同。

律师应协助买受人审核有关贷款条件和文件、签署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协议、抵押协议。

贷款银行一般均要求买受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贷款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和商业贷款的保险公司保险。律师应协助买受人审核有关文件,指导买受人签署担保协议、保险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核对担保费、保险费。

如果委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律师应审核:

(一)买受人购买的房屋是否为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二)买受人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具备相关证明文件。

律师应当及时关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限定性条件的变化,并及时提示委托人。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和期限,律师可提供参考方案,但不能替委托人决策。

若委托人购买非居住房屋,律师应提示只能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具体贷款条件、金额、期限、利率可与具体贷款银行谈判确定。

若二手房转让存在贷款,律师应提示:

(一)出让人已全部还清贷款并已注销抵押登记,或没有贷款抵押,购房人可直接申请贷款。

(二)如出让人未全部还清贷款且尚有抵押登记的,购房人可采用转按揭或先全额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重新申请贷款。转按揭贷款的一般流程为:

1、出卖人取得贷款银行转让抵押房屋的同意;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提交买卖合同及买受人贷款资料交申请银行审核;

4、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与受让方签订借款合同;

5、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三)律师应提示借款人(房屋的买受人)办理贷款的流程及对买受人主体资格及贷款额度的,告知不能取得贷款或不能全额取得贷款的后果,并告知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能全额或不能取得贷款的处理方式。

二、办理购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通过银行的《按揭贷款申请书》审查,再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因为购房者在提交好申请书之后,银行会对购房者的征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审查没有合格,银行拒绝发放贷款,购房者就得另找出路了。

1、提交按揭贷款申请。一般项目的售楼处都有合作银行在场,购房者可以省去找银行这一步骤。所以确定好房源之后,咨询相关银行,向银行了解关于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并准备好银行要求的文件资料,等待审查。

2、签订购房合同。如果银行审查通过之后,银行会向购房申请者发放同意贷款通知单或者按揭贷款承诺书,另一方面房源也确定好,购房者就可以放心地缴纳首付款,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

3、签订房屋按揭合同。签订好购房合同,整个流程算是走了一半,接下来购房者就需要持购房合同、缴纳首付款凭证、相关的法律文件与开发商、银行签订《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4、房管局备案。持《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到房管局相关部门抵押登记备案。一般房管局备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询问当地房管局,只有备案成功才代表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抵押登记、还款。

5、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开始还款。房管局备案成功,银行就会按照合同给购房者指定一个金融机构,并且授权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这个授权机构每个月会固定从购房者银行账户扣除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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