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对于个人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在评估结果中,若存在基因相关的风险,可能会拒绝提供保险。但是,法律并未规定保险公司必须提供重疾险或其他类型的保险。保险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承保类型和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原则和合同约定,确定承保类型和条件。
2.《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当依据风险评估原则和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虽未明确表示但对方当事人应当知道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认定为已经知道。
因此,在获得保险时,被保险人应该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包括基因相关的风险。同时,如果无法获得重疾险,被保险人可以考虑其他类型的保险,如意外保险、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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