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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上的电视剧片段是否违法?

来源:汇意旅游网

使用从网上下载的背景素材制作视频,如果用于学习或教育等非盈利目的,标明来源不侵权。但若用于盈利目的,则需获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行为,侵犯他人影视作品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律分析

第一类:如果您用从网上下载的背景素材做视频,是为了学习或者教育等,是不侵权的,但是要写上来源,标明出处。第二类:如果您是用来做一些盈利的事情,这个就需要原著作权人同意。否则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属于侵害他人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侵权。

拓展延伸

快手平台上的电视剧片段是否符合版权法规定?

根据版权法规定,快手平台上的电视剧片段需要获得合法的版权授权才能进行传播。未经授权的电视剧片段在快手平台上上传和分享,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如果快手上的电视剧片段未经授权,即使是短暂的片段,也可能违反版权法规定。权利人有权要求快手平台删除侵权内容,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快手平台应加强版权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上传的电视剧片段符合版权法规定,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版权法规定,未经授权的电视剧片段在快手平台上传和分享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并追究法律责任。快手平台应加强版权保护措施,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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