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成立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诈骗手法包括虚构单位签订合同、伪造担保文件、先履行小额合同诱骗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成立要件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拓展延伸
建设工程合同诈骗的法律要素及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是指以欺骗、隐瞒、虚构事实等手段,使对方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产生错误认识,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建设工程合同诈骗的法律要素包括:一是主观要素,即故意欺骗他人;二是客观要素,即使用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三是结果要素,即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对于从事建设工程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诈骗的法律要素包括故意欺骗他人、使用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以及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根据具体情况,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并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们必须坚决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对建设工程合同诈骗行为予以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