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校本教研制度 篇26

校本教研制度 篇26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一、听课的目的

  听课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听课制度能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学科实际教学状态;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给予意见反馈;指导老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同时通过听课增强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二、听课人员组成

  1、听课人员由系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学办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听课小组。由教学办组织安排,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2、教师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交流教学方法,发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由考古室组织安厝,每位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三、听课要求及形式

  1、听课领导及教师要提前到教室,遵守课堂纪律,不影响教师授课和学生听课。

  2、听课形式主要采取随机、随堂听课为主,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不迟到,不早退。

  3、听课后必须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及时总结所听课的优缺点,由听课小组讨论评议后公正评价,写出评课意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评价表》。此表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4、教师互相听课后应主动与授课教师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并做好记录。

  5、教研室应由专人负责统计教师听课情况,检查教师听课记录。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