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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矫正人员需要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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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交付执行前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这一规定是对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查。如果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自己发现被告人存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也可进一步审查。

一、监外执行私自外出惩罚什么

监外执行期间,犯罪分子私自外出的,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要及时进行收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怎么处理

判前或判决后,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重大疾病,司法机关会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如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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