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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时间过3个月还能领吗?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超过社保中心规定的报销时间,视为个人放弃报销。社保中心就不再受理了。这种情况你可以跟单位协商,如果确实属于单位的责任,那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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