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的规定
为严格执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营
造安全、舒适、清新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禁烟区
禁烟范围:销售展厅、交车区、维修接待大厅、客户休息区、维
修车间、配件库、办公室、卫生间、员工宿舍、员工食堂、商品
车停放区、维修接车区、洗车区、展厅外周边。
三、吸烟区
设立统一吸烟区:展厅外危废收集小屋北侧指定区域,其他区域
严禁吸烟。
四、遵守事项
1、吸烟者进入吸烟区后吸烟,不得在途中吸烟;
3、禁止多人同时在吸烟区吸烟(不得超过5人及以上);
4、不得随地扔烟头与弹烟灰,烟蒂投入专用铁通内;
5、烟蒂必须熄灭后方可离开吸烟区;
6、吸烟完毕立即离开吸烟区,不得滞留、闲聊;
7、每人每天吸烟不得超过五次(含五次),每次吸烟不得超过五分钟。
五、处罚规定
1、在禁烟区内吸烟,一次处罚200元;
2、吸烟区乱扔烟蒂,一次处罚100元;
3、吸烟区扎堆聊天,一次处罚100元;
4、卫生间吸烟,属严重违规,一次处罚300元。
5、一个月内连续3次违规,在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并辞退处理。
6、吸烟引起的火灾,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重大损失的依法
7、外协人员(保险公司、延保公司、银行人员等)违反本制度的,
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六、处罚程序
1、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处罚人填写处罚单,违规本人签字;
2、处罚单交财务部,违规本人到财务部交齐罚款;
3、财务部按照实收罚款,给本人开具收据;
4、违规人在24小时内未交罚款的,财务部将罚款单转交综合部,在
其本人当月工资内扣除。
5、外协违规人员接到罚款通知后四十八小时之内到财务部交罚款,
否则告知所属单位,并要求调离公司。
六、管理职责
1、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负责进行教育和检查,纠正问题,对违反
规定的予以点名批评和经济处罚。
2、综合管理部督导《禁烟规定》的执行,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并对违
规行为纠正、通报、处罚。
3、所有员工均有监督的责任和权力,纠正违规行为。举报违规行为和
4、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姓名;
5、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少量吸烟或不吸烟,公司鼓励不吸烟;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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