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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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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乡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为加强乡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工作人员。

二、办公时间便民服务中心每周一至五的赶场天为集中办公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考勤管理制度(1)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无故离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得打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嬉闹、看电影。(2)每天上班,所有工作人员自行签到。(3)工作人员有病或有事必须请假的,应履行请、销假制度。确须请假的,首先报派出单位负责人审批。窗口无人留守的,不得请假,必须请假的由窗口主任报所在单位领导安排顶岗人员后方可准假;因公外出办理有关事宜的,由派出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中心办公室审批;各类请假手续均须事前送中心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履行手续的,必须在事前电话通报中心办公室,并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不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4)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佩戴工作牌上岗工作,文明办公。(5)中心办公室对中心各窗口实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情形,及时记入考勤记录薄并警告当事人,一人三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的,移送乡纪委处理。(6)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结果,作为各窗口年度考核的主要参照指标,年底由乡便民服务中心一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供乡党委、政府年终对各部门考核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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