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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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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若给予宽限期,则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算人身伤害中,当时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未发现的,从确诊日起算

职务侵权赔偿请求,从职务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按相应的履行日期分别计算,而不从最后的履行日期开始计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民事诉讼主要就是适用于一些债权方面的请求权,包括有合同方面的违约责任,侵权纠纷、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纠纷,如果要到法院来进行诉讼的话,都是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只不过法院不会主动的审查诉讼时效。

一、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

(四)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第61、62、66、161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合同无效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法院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解除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解除合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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