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和自我保护,可以对检方的指控提出异议。如果检方指控的证据与被告人的证言不符,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新的证据或者解释说明来反驳检方的指控,但是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和自我保护,可以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并且有权在审判过程中提供证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辩护,有权提供证据,有权进行质证,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总结:被检方指控的证据与自己的证言不符时,被告人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辩护和自我保护,并且合法有效地提供新的证据或者解释说明来反驳检方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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