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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危险驾驶罪研究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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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1、交通事故本身,如果 构成交通肇事罪 的,即以本罪论处; 2、如果交通事故本身 不构成犯罪 的,则以 危险驾驶罪 论处; 法条链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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