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个是立案前准备立案,第二个是立案前即将立案,第三个是已经立案继续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九条 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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