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认定按民法典规定,无论是否有发票,只要是婚前获得的都算婚前财产。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的认定并非根据发票时间来确定,而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确认婚前财产。只要是在婚前获得的,无论是否有发票,均属于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以下情况之一: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