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可撤销,但需满足条件。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受理,但若未发现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法院会驳回请求。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撤销。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的,办理离婚登记前协议并未生效,如果一方对协议事项反悔的,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签署后的终止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离婚协议签署后的终止条件和程序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协议内容。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的终止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一是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终止协议;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协议;三是协议中约定的特定条件或事件发生。在终止协议的程序上,双方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包括准备相关文件、提交申请、参加法庭听证等。值得注意的是,终止协议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解除协议前应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建议。
结语
离婚协议签订后可撤销,若协议未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生效,一方反悔可撤销。根据最高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最高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应依法驳回请求。终止离婚协议条件和程序需遵循具体法律规定和协议内容,可通过达成一致、提起诉讼或协议约定的条件实现。在解除协议前应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