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分析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交强险的赔偿包括赔偿限额以及赔偿项目是怎样规定的呢?
1、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100元。
2、赔偿项目: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住宿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如果有人员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冯进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